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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取消外观法中对侵权人主动提起刑事诉讼的要求(编译)

发布日期:2023-08-04  点击量:164

  2022年6月10日,韩国知识产权厅(KIPO)颁布了一项《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取消了根据《外观设计保护法》中有关向被诉侵权人主动提起刑事诉讼的要求。该修正案公布后立即生效,适用于所有在2022年6月10日之后发生的所有外观专利侵权行为。

  在修正案实施之前,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必须在知道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得六个月内主动提起刑事诉讼,才能在刑事诉讼中起诉侵权人。在没有提起诉讼的前提下,韩国当局通常不会调查涉嫌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由于专利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侵权人就不能被起诉和受到刑事惩罚。正是如此,自2019年年底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尽管仿冒产品线上售卖有所增加,但是却针对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调查和突袭行动却很少。

  该修正案实施后,只要专利权人(包括被许可人、继承人等权利方)没有明确反对此类刑事诉讼,无论专利权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都允许韩国当局对侵权人进行刑事处罚。当然,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仍可以选择在刑事诉讼以外的其他程序来解决纠纷,如专利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请求禁令和/或请求损害赔偿。

  鉴于韩国当局自修正案后,可能会对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进行依职权调查,预计该修正案将有助于加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施,从而更有效地保护韩国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

  该修正案遵循了之前对《实用新型专利法》和《发明专利法》的类似修正案,因此也就是说,目前无论专利权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韩国当局都会依职权调查涉嫌侵犯韩国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侵犯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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